具备法人资格的乡镇、街道集体企业在实行风险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,收债公司债权人起诉的如何处理。 1993年5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《全国经济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》规定,对于承包企业在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纠纷可按以下办法处理: 1.发生诉讼时,承包人仍在承包的,收债公司以该企业为诉讼当丰人承担责任,承包人可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参加诉讼。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纠纷按照承包合同另行处理。 2.发生诉讼时,原企业倒闭已无财产清偿债务或者财产不足清偿债务,而且按承包合同的约定,承包人对企业亏损负有责任的,收债公司可以原承包人为诉讼当事人,企业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单位未经法定程序接收了企业财产的,也应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,并在接收的企业财产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。3.发生诉讼时,励志故事原承包合同已经期满或被依法解除,原承包人没有按承包合同约定交付承包金或者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,承包人对其承包期间的债务应当承担责任的,可以企业为被告,企业要求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,收债公司可将原承包人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。由企业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责任,由承包人按照承包合同向企业承担责任。
华容区,隶属湖北省鄂州市,位于鄂州市西部,长江中下游南岸。地处地处东经114°30′至115°05′,北纬30°至30°36′。东连市区,北与黄冈市团风县、武汉市新洲区隔江相望,西与武汉市洪山区接壤,南与鄂城区长港镇为邻。全区总面积413.2平方公里,辖华容、段店、庙岭三镇和蒲团、临江二乡,华容区总人口25万人(2016年)。2016年,华容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2.39亿元,与2015年相比增长7.9%。著名景点有蒲团新石器遗址、觉华寺。截止2012年底,华容区辖华容镇、段店镇、庙岭镇3个镇和蒲团乡、临江乡2个乡;共有77个村,1028个村民小组。华容区属典型的亚热带大陆性季风气候,四季分明,光照充足,雨量充沛。年平均气温17摄氏度,极端最低气温-12.4摄氏度,极端最高气温40.7摄氏度。无霜期年均266天,年降水量1315毫米。历年积雪最深为23厘米。年平均日照射时数1995小时。主要灾害性天气有春季的“倒春寒”、低温连雨、大暴雨、龙卷风和盛夏初秋季节的伏秋连旱。